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1
个月的)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目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电力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1 年的,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符合财务要求的承诺函)。
3.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2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3 )投标人需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任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4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5 )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 6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
关系查询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证明(截图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证明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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