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就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超市电力增容项目进行校内询价,现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编号:NJCX-CS-2024D0401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超市电力增容项目
3、服务范围:江宁校区超市电力增容,包括但不限于:江宁校区超市内线路拆除,从配电房接电缆线并布线,主电源箱、线槽、面板及其他辅料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4、工 期:7天
5、项目预算:3万元
6、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6.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书):施工人员应具备高级电工证,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
(2)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询价文件获取方法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5: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宁区湖熟街道瑞泽路6号现场获取或者邮箱获取。届时请有意的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来本单位,或将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65219131@qq.com进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询价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询价;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谈判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3)满足采购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4)以上文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10.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叁份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须分别装订成册,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0.3报价为全包费用报价。投标报价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费用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含全部货物、材料、施工、劳务、包装、运输(含运输保险)、仓储、保险、装卸、安装、检测、验收、维护人员培训、技术文件(如果有的话)、售后服务、管理、利润、政策风险、质保期内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同时,投标报价须含基础施工及拆除等。
10.4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并须分别装订成册;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5日上午9:3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湖熟校区综合楼十楼1007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1、评审与成交标准
(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3)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评审综合评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综合评定结果相同,则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居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0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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