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分公司 钦南那思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含塔架)采购
项目编号: 000645-22ZB0990
项目类型: 物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钦南区
招标人: 国投广西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分公司钦南区那思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东侧的那思镇、那丽镇之间一带的丘陵,距离最近的钦南区城约 37km 左右。规划区地理坐标约为北纬 21°50′29~21°54′56和东经 108°58′18~109°05′10之间。规划场址属于低丘地貌类型,拟布置风机区域为东西宽 10km,南北长 6km 的低山丘陵地带的山顶,海拔高程在50~95m 之间。工程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一次规划一次建成。
标段/包名称: 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分公司 钦南那思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含塔架)采购
标段/包编号: 000645-22ZB0990/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2-09-23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2-09-28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400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2-10-14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交货期(天): 15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交货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首批风电机组设备交货;合同签订后240天内第二批风电机组设备交货;剩余风电机组设备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供货;具体批次供货数量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招标人确定。
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轮毂高度不低于140m,叶轮直径不小于190m。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塔架、基础锚栓笼组件(若有)的供货,风机台数不超过22台,总装机容量100MW。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质保期(5年)内风机检修维护等技术服务。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机组应累计具有50MW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及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阶段未能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应承诺在首批供货前提供)。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国投广西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瑞尉
联系电话: 19177727775
联系地址: 【南宁】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 T3 】栋【 35 】层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蕊
座机: 010-83325352
手机号码: 13911625770
电子邮箱: marui@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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