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本胡杨河市爱家花苑商住项目换热站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3-5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胡杨河市爱家花苑商住项目换热站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部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部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6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29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963757709@qq.ocm,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第七师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物管中心二楼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纪委。
招标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奎屯北京东路89
联系人:于圣
电话:0992-3218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
联系人:刘奕军
电话:13999102070
电子邮件:29637577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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